一、淨人階段:
應小心觀察選擇善知識及常住(寺院),住於寺院中為淨人(清淨的人)身份,即出家前的身心準備。
第一:需建立正確的出家觀念。正確地認清出家的意義、目的。認清身為一個出家人,其身份所應具備的外表、內涵、知識、能力與責任義務為何?出家人之所以為出家人,在佛法中所代表的形象是什麼?與世俗白衣最大的區別在何處,何事可做、應做?何事不應做,不必做?何事須學、須會?何事須捨、須離?這此都是出家前的淨人乃至沙彌(尼)、式叉犘那階段,所應極力認識清楚。
第二:身心嚮往出家生活,住於寺院僧團中作淨人,受持五戒、八戒、願修清淨梵行,跟隨學習出家生活,護持僧團,求善知識教導,信服無疑,則漸修褔修慧,修心修性,轉惡行善,修改身、口、意、因緣成熟,求請出家。
而為人師者當為先說苦事,以考量其因心、信心、決心等,以免將來後悔,甚至破法壞僧。所以應在白衣「發心出家」時即需對其說明。
二、沙彌(尼)階段:
由在家居士進入出家者行列,需求請剃度師經僧團認可,為作剃度,完成一切剃度儀軌,並受持十戒。剛從在家白衣翻為出家僧人,正是離染入淨的重要階段,在此特定的時間及特定的身份,需有特定的教育內涵,以令其在未受具足戒以前,具備成為一堂堂大僧(尼)的必要條件。《行事鈔》云:「其沙彌威儀進止,凡所造修,律並制同僧。」正是指出沙彌(尼)階段的教育,具有確立比丘(尼)行之基礎的內涵在。
沙彌(尼)有三種意義:
一、息慈:息滅一切貪、瞋、癡、煩惱;慈悲愍念一切眾生。
二、勤策:精進不懈,積極修學;勤加策勵,服務大眾以培植褔德。
三、求寂:開發道心,志求佛道圓滿寂靜。
沙彌(尼)亦有二種及三位之別:
第一種:是「形同沙彌」,剃度後無受沙彌十戒者,只是形相同於沙彌。
第二種:是「法同沙彌」,剃度後即受持沙彌十戒者,是形相及戒法同於沙彌。
所謂三位者,是依年齡而分別,不論有受戒否。
第一位者:「驅烏沙彌」,凡七歲以上,十三歲以下,但能為大眾驅除蒼蠅、鳥雀、守護僧眾食物,不惱亂大眾者,稱之為「驅烏沙彌」。
第二位者:「應法沙彌」,十四歲以上,十九歲以下,正是沙彌本制之年齡,正可隨學沙彌所應當學習的種種法,如事師、服勞、誦經、坐襌、念佛等,稱之為「應法沙彌」。
第三位者:「名字沙彌」,即廿歲以上,七十歲以下之沙彌,指其本應入比丘位,但由於智識,因緣或其他障礙等等,條件不具足,所以仍在沙彌階段。稱之為「名字沙彌」。
若沙彌(尼)是「應法沙彌」,十四歲至十九歲,又是「法同沙彌」,已授持十戒,此時的心智及心性、年齡,是最理想的狀態去學習沙彌階段所應學的五德、十數、十戒法、及二十四則威儀門等,是為沙彌學處,是一切發大菩提心出家者所應學。
沙彌五德者:
一者:發心出家,懷佩道故。
發心者,謂發上菩提心,出家者,謂離俗捨家。懷佩者,謂懷佩無上妙道,不可須臾有離,是為第一種淨德。
二者:毀其形好,應法服故。
淡世情而斷除鬚髮,謂之毀其形好。絕愛念,而披緇衣, 謂之應法服故。是為第二種淨德。
三者:永割親愛,無適莫故。
謂人生至親,莫過父母,世間最愛無過妻子。此則人所難割難捨。以平等心 ,等慈一切眾生,不於期中起親疏想,謂之無適莫故。是為第三種淨德。
四者:委棄身形,遵崇道故。
謂出家人,為法忘軀,無所過失、吝惜,為發一心而求無上妙道。是為第四種淨德。
五者:志求大乘,為度人故。
謂發勇猛向上之心,不樂聲聞,二乘勤求大乘。必要成就無上佛道,度脫一切眾生。是為第五種淨德。能具此五德,方為人世褔田。
沙彌十數者:
一者:一切眾生皆因飲食而存
二者:二諦(真諦【真空】、俗諦【假有】)
三者:三受(苦受、樂受、捨受)
四者:四諦(苦諦、集諦、滅諦、道諦)
五者:五陰(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)
六者:六入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)
七者:七覺支(擇法覺支、精進覺支、喜覺支、輕安覺支、念覺支、定覺支、行捨覺支)
八者:八聖道(正見、正思惟、正語、正業、正命、正精進、正念、正定)
九者:九眾居(天及人初眾生居、梵光音天二眾生居,光音天三眾生居,遍淨天四眾生居,無想天五眾生居,空處住六眾生居,識處住七眾生居,不用處住八眾生居,有想無想處九眾生居。)
十者:十一切入(地、水、火、風、青、黃、赤、白、空、識)
沙彌十戒法:
若無淨戒,諸善功德皆不得生,是故當持淨戒。所以道:「剃髮染衣為相,受持禁戒為性,又佛滅道後以戒為師」
一、盡形壽不剎生戒 二、盡形壽不偷盜戒
三、盡形壽不淫欲戒 四、盡形壽不妄語戒
五、盡形壽不飲酒戒 六、盡形壽不著香花鬘不香油塗身戒
七、盡形壽不歌舞倡伎,不故往觀聽戒 八、盡形壽不坐高廣大床戒
九、盡形壽不非時食戒 十、盡形壽不捉持生像、金銀、錢、寶物戒
沙彌二十四威儀:
(沙彌律儀要略集註,沙彌學處,沙彌教育的精神與要點)
一、敬大沙門 二、事師 三、隨師出行
四、入眾 五、隨眾食 六、禮拜
七、聽法 八、學習經典 九、入寺院
十、入禪堂隨眾 十一、執作 十二、入浴
十三、入廁 十四、睡臥 十五、圍爐
十六、在房中住 十七、到尼寺 十八、至人家
十九、乞食 二十、入聚落 二十一、市物
二十二、凡所施行不得自用 二十三、參方 二十四、衣名相
所以從一個初發心出家,直到登壇受具足戒之前,都是沙彌、沙彌尼、式叉摩那階段,應接受以上五德、十數、十戒法、二十四威儀門,是「沙彌教育」的內涵,因為此一階段,於僧團中是小眾,身份在大僧(比丘、比丘尼)之下,也唯有在這種身份背景下才容易施予此特定的教法(如為大眾服勞役,背誦經典,受人指使,以折伏憍慢心,勤求懺悔,事師等等),從長遠修道的需求,這此教育與訓練,正是成就其為一獨立大僧(比丘、比丘尼)所必須的,有了以上的基礎訓練之後,在未來長遠的修道上卓然成長,而不為修道歧路(名、聞、利、養)所惑。
若在沙彌階段缺乏了基礎的訓練,面對無始以來的習氣,如何擋得住?慢慢地,由最初發好心出家卻逐漸地趨向於墮落,袈裟之下失卻人身,入於惡道,這正是忽略了沙彌教育重要性的結果。因此在沙彌階段特別注重施設教育的內涵及施設教育的時機,目的有二:
一. 為消除未來成為一如法大比丘僧、比丘尼可能存在之一切身心內外的障礙。
二. 為建立未來成為一如法大比丘僧、比丘尼所需之一切必備的基礎及條件。
《行事鈔》云:「其沙彌威儀進止,凡所造修,律並制同僧。」正是指出沙彌(尼)階段的教育,具有確立比丘、比丘尼行之基礎內涵在,一切教育都以成就未來-如法如律,堂堂正正的大比丘僧為目的。
三、式叉摩那尼階段:
出家女眾之一,譯為學法女。位在沙彌尼之上,比丘尼之下。
女眾出家:
1. 應先受沙彌十戒,為沙彌尼。
2. 再受式叉摩那六法。須滿二年持戒無缺並跟隨和尚尼,學習二百九十二行法、精勤歷練。
3. 二年預學大尼一切諸戒威儀,戒體漸成,方可進受比丘尼戒,為比丘尼。
此階段有二重意義:
一. 驗身:
佛在世時,有一在家女眾與夫分離後,發心出家,其師不知她有身孕,度她出家,出家後不久生子,被在家白衣譏嫌,說比丘尼不清淨,與男子有染生子。佛知道後制戒,女眾出家,需經式叉摩那(學法)的階段,要二歲學戒(要經兩個結夏安居)以驗身是否有身孕。
二. 練心:
梵語式叉摩那尼,譯為學法女,謂二年中具學三法。
(一) 學根本,即四重戒:
1. 不得作不淨行,行婬欲法。
2. 不得偷盜,乃至草葉。
3. 不得故斷眾生命,乃至蟻子。
4. 不得大妄語,乃至戲笑。
此四重戒若犯其一,名為破戒,應離開僧團,後不得受比丘尼戒,亦不得進為式叉摩那、沙彌尼、亦不得再受,若強受亦不得戒。
(二) 學六法:
1. 不得與染污心男子,共身相摩觸。
2. 不得盜心取減五錢。
3. 不得斷畜生不能變化者命。
4. 不得於眾中故作妄語。
5. 不得非時食。
6. 不得飲酒。
此六法若犯其一,名為缺戒,應更重受。若學不滿二歲,不得受大戒,即二年中須守持不犯。
(三) 學行法:
共有二百九十二法。佛言:「式叉摩那,位在一切大尼下,在一切沙彌尼之上,一切大尼戒應學。」式叉摩那,若違行法,名為缺行,即須懺悔,不壞本所學六法。當於和尚尼前,阿闍梨(軌範師)或比丘尼前發露懺悔。戒體圓滿,還得清淨。
若男眾出家者,於沙彌階段亦須學習大比丘僧的戒法(內容與女眾有同者,也有不相同者。男眾是二百五十條戒,女眾是三百四十八條戒,而式叉摩那行法只是學大尼戒中之二百九十二條。)<依式叉摩那尼戒本。>
《佛般泥洹經》卷下云:
佛呼比丘言:「吾滅度後,其有世人,棄家去穢,欲作沙門,入比丘僧中,先試三月,知行高下。
世有四輩人:一輩貧窮,不能自活,欲為比丘。
一輩負債,無以償之,欲作比丘。
一輩在役,當時無用,欲作比丘。
一輩高士,行淨無穢,聞無數世乃有一佛,賭佛經典欣然心寤,損家棄欲,不貪世榮,來作比丘。
吾泥洹後,凡諸來者,觀於志趣,視於坐起,求道用心,精進樂不?三月審察,志高行淨,可眾乃用作比丘。身既作比丘,當選耆舊明於法律,為之作師,授其十戒,奉戒三年,兢不虧,眾賢咸可,當授與二百五十戒。」
男子欲出家者尚且先試,然後與剃,若是女人更應詳察,因生理、心理之別殊,須防譏嫌之事發生,故應慎之。
四、進受具足戒階段:
沙彌於大僧中,如法如律,如佛所教,求受具足戒(二百五十條戒法),於十師(三師七證)中受。恭請戒和尚(為得戒和尚),恭請羯磨阿闍黎(於白四羯磨時得戒),恭請教授阿闍黎(教習威儀及受戒儀軌),另七位尊證師(證明受戒),於正受時三人一壇,白四羯磨,如法受持,得戒體己,成比丘僧。
式叉摩那於二年中一切無缺犯,遇傳戒之期,須於比丘尼眾中如上恭請和尚尼,羯磨阿闍黎尼,教授阿闍黎尼,七位尊證尼,先受本法(三百四十八條戒法),並於當天即到比丘僧寺,(不可經宿)三人一壇,如上經白四羯磨時得戒,得戒體己,成比丘尼。此時已圓滿成為比丘、比丘尼的身份,正入僧數,負起主持佛法,利益眾生。不為自己求安樂,但願眾生得離苦的悲願。